中国核工业集团和巴基斯坦原委会日前在巴基斯坦总理府签署了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合同。
据介绍,恰希玛核电站是中国向巴基斯坦出口的首座核电站,一期工程已于2000年9月25日交付巴方商业运行。3年多来,该电站运行状态良好,被两国领导人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根据恰希玛核电站二期工程合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将以总承包的方式在恰希玛再建造一座30万千瓦的核电机组。
根据双方协议,恰希玛核电站将提交国际原子能机构实施保障监督,巴基斯坦承诺将确保其用于和平目的,并承诺对该电站采取必要的实物保护措施,未经中方同意不向第三方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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