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水利局透露,该市在全国水利行业率先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10月份,累计完成了75.68亿元的水利投资,工程招投标项目137个,565个标段,开标评标197次,已建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工程优良品率达到70%,水利部称“天津财政专项资金水利项目进展情况好,质量、投资和进度三要素令人满意”。在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办、审计署驻京津冀特派办、市审计局四十余次的资金审计中,均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1999年以来,天津市水利部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水利建设基本思路,高水平建设大都市水利,先后投资75.68亿元,建设了一大批水利设施,为本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工程建设中,水利部门用项目法人责任制逐步取代了传统形式的建设管理模式,工程建设管理逐步规范化;
发挥水利工程有形市场作用,实行招标投标制,有效地杜绝了不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杜绝了无证、越级或挂靠承接业务的行为。同时,建立了由12个专业组成的近600人的专家库,全面地开展施工招标,推行了监理、设备采购招标,试行了设计招标,杜绝了“场外交易、暗箱操作”的问题,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全面实行建设监理制,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了质量责任制和质量终身制;为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健全了各项目法人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财务分级管理的责任制度,始终把工程竣工决算先报送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查作为必要环节,经审计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同时,加大了对堤防、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国债项目的稽查力度,每年两次对工程实施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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