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停止使用袋装水泥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1-01-12 00:00   来源:网络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对《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 规定》有关条文作出修改。修改后规定:2001年起全省城区建设项目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对《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


规定》有关条文作出修改。修改后规定:2001年起全省城区建设项目


停止使用袋装水泥,销售和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需缴纳专项资金。规


定要求,地级以上市的城区、县级市的城区、县城区和珠江三角洲的


建制镇、区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从2001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袋装


水泥,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交通、能源、港口、水利、市


政等建设工程项目,水泥制品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必须使用散装水


泥或者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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