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入世的日益临近,为切实加强对产品安全性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的与国际接轨,尽快促进叉车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提高叉车产品的市场集中度和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拟在近期启动包括叉车在内的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的换(发)证工作。由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起草的包括内燃、电动叉车在内的《实施细则》已呈报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审批中。
据悉,叉车是较早列入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管理目录的500余种产品之一。虽然近十年来国家经贸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先后两次调整(压缩)了“目录”,但到目前为止,叉车作为“特种安全设备”中“厂内机动车辆”中的一种,仍是136种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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