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批准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2001~2005年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和主要任务。其中关于“推进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明确指出:“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方面,“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健康发展。”
在《纲要》的鼓舞和指导下,近几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中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异常迅猛。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截止到2001年底,国有资本金占全行业资本金总额的40%,而非国有资本金占60%左右,其中私人资本金约占20%,集体所有资本金占3.6%,外商资本金占17.4%,其它形式的资本金占19%左右。
以上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资本金结构。
目前,工程机械行业的国有企业较普遍地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资金短缺。二是企业法人有职无权。按《纲要》的说法,这实际上就是国有企业所遇到的“体制性障碍”的客观反映。也就是说,这是仅靠企业自身的现有体制难以解决的矛盾。
众所周知,我国财政系统的改革是走在工业界改革前头的。当前,各级政府对企业直接拨款或其它财政形式支持的职能已经消逝,银行也都实行了商业化。在此情况下,企业计划经济时期的原有资金来源的渠道中断,而新的渠道又没有形成,要靠企业按市场经济规律自行建立。金融、财政系统在计划经济时期执行的是“扶贫”政策。当国有企业因短缺资金而表现出经济状况不佳时,银行不会轻易给予货款;结果资金就愈加困难。这种状况依靠国有企业现有体制是很难改变的。
绝大多数国有工程机械企业都具有较长时期的计划经济历史背景,虽然承认市场经济,但从观念到工作方法,往往还是走计划经济的老路。由于政企不分,职能错位,所有仅与经营权混为一谈,企业不能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因此,国有企业的所谓法人,往往形同虚设。企业主要负责人,随时都可能被政府主管部门撤换掉。企业经营状况再差,损失再大,浪费再多,都没有人感到心痛,更找不到责任人。
事实证明,当前经济状况困难较大的国有工程机械企业,应该按照《纲要》的精神,认真从“改制”上寻求出路。
杭州叉车有限公司是由国有杭州叉车厂改制而成的股份制企业。
该公司改制三年来,发展很快。叉车产量由1999年的不足2000台,增至去年的4000台,今年则预计可达到6500~7000台,居中国叉车行业的第二位。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则占叉车行业的第一位。
很显然,杭州叉车有限公司的改制是成功的;为国有工程机械企业彻底走出困境,并进而为社会做出贡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我们建议国有工程机械企业要根据《纲要》精神,对自身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性保障”详加分析,找出症结所在,学习杭叉经验,以创新的精神进行改制,以促进工程机械行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