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最新数据表明,截止去年底,北京市建筑工程被拖欠款总额达到431.6亿元,比上年增长29.8%,一年增长100多亿元,高于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8%的增长速度。全市有899家建筑业企业被拖欠工程款,占全部建筑业企业的41.9%。
建设“拖欠”指的是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欠”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款。有关专家表示,建筑业企业由于资金大量被拖欠,只有向银行贷款来组织生产,在背负贷款利息的同时,资金周转非常困难,潜存的经济风险很可能置企业于死地。而且,资金的紧缺造成职工工资、医药费和失业保险金不能按时足额支付,下岗、待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险金
没有保证。部分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例时有发生,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问题:北京拖欠款额全国居首
北京是建设“拖欠”最严重的省市。据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1年全国建筑业企业被拖欠工程款2786.8亿元,北京拖欠额高达332.5亿元,占11.9%。江苏、广东、山东、辽宁、河北拖欠额比重分别为9.2%、7.9%、7.8%、5.4%和5.0%,分列全国第二至第六位。
北京的拖欠款影响深度同样居全国首位,高达37.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9.3%。据专家介绍,所谓“拖欠款影响深度”是指拖欠工程款占到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数值的大小能够充分反映拖欠对企业的影响。到去年底,北京2100多家建筑业企业中有299家拖欠款影响深度大于50%。
现状:国企成为“被拖”大户
据北京统计局有关专家介绍,被拖欠工程款在不同类型的建筑业企业中呈不平衡分布,国有企业和大型建筑企业成为被拖欠大户。到去年底,国有企业被拖欠158.6亿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为184亿元,拖欠款影响深度分别达到41.2%和53.7%,高于全市40.9%的平均水平。仅这两种类型的企业被拖欠工程款达342.6亿元,比重为79.3%。有关专家表示,产权不
明晰、历史包袱沉重是致使国有企业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为“被拖”主要对象的主要原因。
同时,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被拖欠49.8亿元,占全部被拖款额的13.2%,拖欠款影响深度达到48.1%。一级企业被拖欠工程款271.4亿元,占全部被拖欠工程款的72%,拖欠款影响深度达到54.8%。中国建筑工程公司累计被拖欠23.2亿元,拖欠款影响深度高达96.3%;北京住总集团32.9亿元,影响深度97.6%;北京城建集团75.7亿元,影响深度更是达到了令人吃惊的102%。
分析:“垫资”经营成拖欠主因
据调查,施工企业“垫资”成为业主“经营之道”而竞相采用,垫资可以让业主降低成本、转嫁经营风险。这一经营理念的普遍存在是拖欠问题日趋严重的成因之一。北京建筑业企业按新的资质标准就位后,单位总量减少,但从业人员仍没有减少,总量仍达百万人以上。“建设队伍大于建设任务,建设任务大于建设资金”的现状造成建设市场竞争异常激
烈。许多业主充分利用这一点,即使项目资金充裕,也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或要求施工企业在开工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抵押金。
信用经济发育较晚,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拖欠横行的又一成因。当失信有利可图时,企业或者个人必然会有一种失信倾向。而多数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加之我国尚缺少具有影响力的信用监控机构,导致了建设领域信用缺失,加剧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恶化。
建议:资金不到位禁入建筑市场
解决拖欠工程问题款错综复杂。有关专家建议,资金不到位的工程“不准”进入建筑市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准”在建筑市场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对目前没有新资质、没有实力又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清理分流”。强化银行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监控力度,严格执行新的市场准入原则和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规定,实行审批工程责任制,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垫资”现象。
另外,在大力发展资信评估业的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对企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敦促他们在经营活动中始终以诚信为本,履行信用契约。加快资信评估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同时必须从法律上增加强制性惩罚措施。
目前当务之急是成立专门机构,简化法律清欠程序。同时建筑业企业要把拖欠工程款纳入资金运营的重要内容来抓,以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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