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下个月国家环保总局将对三峡库区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验收。6月,三峡工程将开始蓄水发电。目前,重庆市正在为此次验收一次通过加紧建设。
按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重庆市首批垃圾处理项目必须全部建成运行,一半以上污水处理厂要投入运行,且投运的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要达到50%以上。同时,库区第一批开工的13个区、县的13个垃圾处理厂,必须在本月底以前基本建成,并在蓄水前投入运行;库区第一批开工的13个区、县的19个污水处理厂中的10个污水处理厂在本月底前基本完工,在蓄水前投入运行;除巫山县以外的其余8个污水处理厂和沿江12个重点集镇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将对这些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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