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31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正式发文批准并公布:山东临工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主持、行业有关专家组成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认定委员会,于2003年1月18日,对我公司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论证。与会的人员有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和临沂市有关部门的领导。
与会人员参观了公司,听取了企业介绍,对公司进行了详细地考察,并就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了认真分析和讨论。专家委员会经过认真详细研究论证,认为我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产业规定的机电一体化范畴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要求,申报的ZL30G、ZL40G、ZL50G轮式装载机为高新技术产品,专家委员会建议认定我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指通过对不同生产技能和来自企业内外部的多样化知识进行积累与整合,以获得市场竞争中超越其它竞争对手的特别能力。山东临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志着公司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走在了行业的前列,必将会有力地提升公司在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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