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未履行建设程序而擅自开工的项目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惩。
该市明确,凡未办理法定建设手续或手续不全的项目,一经查出,除责令工程立即停工外,还将实施行政重罚:凡涉及违法、违规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未处理结案前,一律不予办理新建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对违法、违规工程的施工单位,外地企业清出郑州建筑市场,两年内不允许再进郑承接施工任务;本地企业将依情况给予3个月到1年内不允许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活动的处罚。
同时,该市将把违法、违规的行为记入施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公布,严重者将建议有关部门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等级。对违法、违规工程的项目经理,也将建议有关部门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等级,并限定半年内不能承接新建工程的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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