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重“关系”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学院调查统计,约百分之九十二点七的民企大股东亦出任 
为企业的总经理或总裁(即股权和控制权合一)。民企创办人往往委任其妻子、 
子女、亲属或获信任友好出任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着重“关系”、忠诚和团结 
一致是家族企业的指导原则。在某角度来看,这可减少代理成本及讯息不对称。 
    事实上,有实证研究发现,家族企业在盈利能力上与公众分散持股的跨国公 
司不相伯仲。世界华人首富李嘉诚所控制的公司,注入了不少国际公认最佳的管 
理元素,并与中华文化和家族营商模式混在一起,成为一个独特成功的管理模 
式。很多投资者买入李氏王国属下企业的股票,主要是相信李氏个人的能力和操 
守。 
    无论如何,民企的创业家打拼精神,可算是其关头的强点,但日后如刻舟求 
剑时也可以变成负累。很多第一代企业家不具高教育水平和缺乏正统现代管理知 
识。他们有时会变得自负,以及乘胜不断追求快速增长而可能没有对市场作深入 
调查和了解,加上缺乏快速适应变化的能力,令业务渐变成高风险。他们不熟悉 
上市境内的法规、商业文化,以及国际金融市场规则。传统上他们亦较忽视市场 
调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和媒体关系的所需支出和重要性。 
    再者,在很多上市家族企业,一些成员逐渐倾向利用控制权,滥用上市公司 
资金作非核心业务用途或自利,损害外间小股东利益。很多这类关连交易不一定 
违反法规,亦不需要股东大会的批准。很多小投资者担心如家族太内向,就会忽 
视重用外间专业人才而令企业竞争力日降。当家族关系逐渐取代企业问责时,内 
部监控措施也会慢慢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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