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工程专用作业车上国家“公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由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于2002年10月16~17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工程专用作业车行业上国家“公告”管理的研讨会,画家经贸委有关领导、检测中心、主要制造企业及研究开发等20个企事业单位26名代表和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根据国家经贸委产业政策司的指示,对工程专用作业车上国家“公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并提出了工程专用作业车上“公告”管理的改进建议。以促进我国工程专用作业车的健康发展,提高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力。
众所周知,工程专用作业车的功能是以完成各种施工作业为主的机械设备,只是在作业场地转移时,按有关交通法规和特许通行证在公路上作短途中低速行驶,与汽车和汽车改装运输车的交通运输功能有着本质的区别和不同的服务领域。其作业装置与汽车底盘或专用底盘已构成不可拆卸的整体式工程专用作业车,不可能承担其它公路运输功能。在日本、美国、西欧把工程专用作业国定性为“非公路用工程车”,在上牌照和在公路上转移行驶时与都汽车区别对待。但我国目前的汽车“目录”以及“公告”管理中,存在着与工程专用作业车不符合的实际情况,各企业一再多次反映,要求对工程机械行业工程专用作业车上“公告”管理作进一步调整和改进。为此,本专题研讨会上集中听取了企业的意见,并商讨和提出了改进的建设性意见,并委托协会尽快向国家经贸委提出改进工程专用作业车“公告”管理的意见报告。
据了解,提出上“公告”管理的改进建议内容中,主要有:
1.在国家“公告”管理中,把工程专用作业车产品单列出来,与汽车产品划分开,明示与汽车类产品上“公告”管理认证的区别,既要符合上“公告”管理的有关认证条例和申报审核程序,又要切实符合工程专用作业车的作业特性和生产销售特征。建议由协会组织专家对工程机械行业工程专用作业车产品范围给予明确定性,认定上国家“公告”管理的产品范围。并建议对工程专用作业车发放与汽车类不同的标志性牌照,便于管理。
2.根据工程专用作业车的定型检测标准和实际工况状态,应放宽《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强制性检测项目有关标准,取消重复性检测项目。由工程机械行业根据不同机种确认各种工程专用作业车的《安全技术条件》强制性检测试验项目并公告发布。
3.根据工程专用作业车生产批量小、规格型号繁多及客户需求多变的情况,在满足安全强制性检测项目的同时,产品上“公告”后,允许对局部作小的改动,而不必重新再申请上“公告”。以改变目前一次性审核认证标准保持一致性,即改动一次,申报一次,“公告”发布一次,企业无法应付工程专用作业车市场需求多变以及批量不大的特征,增强适应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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