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学会筑路机械学会
筑机字第[2003]013号
关于召开筑机学会第十四次学术年会暨
全国公路机械处(科)长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商定中国公路学会筑路机械学会第十四次学术年会、第八届全国公路机械处(科)长会议联合在沈阳召开。会议由中国公路学会筑路机械学会主办,沈阳北方交通工程公司承办。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9月24日至27日,会期4天
报道日期:2003年9月23日
报道地点:沈阳北方交通工程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18层
电话:024-23961600-1615(16条线路)
传真:024-23961290
联系人: 曲 凯 孙 丹 13332433109
二、接站安排:
9月23日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火车站由专人接站,请代表在9月15日前将回执传真或电告所乘航班或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三、参加会议人员:
1、筑路机械学会年会:交通部有关领导,中国公路学会筑路机械学会常务理事、理事、荣誉理事、论文作者(多人共写者每篇来1人)及特邀代表。全体理事务必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要派代表出席。
2、全国公路机械处(科)长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局、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公司)、路桥公司和公路工程局(公司)的机械处(科)长各1人;
3、交通部直属单位的机械负责人1人;
4、武警交通指挥部总部及所属支队的机械负责人1人;
5、筑养路机械生产企业技术部门代表1人(需在大会发言的厂商代表请提前与学会联系);
6、特邀单位代表1-2人。
四、参加会议的代表(含特邀代表)每人缴会务费800元(含资料费),食宿费自理。
五、论文携带
本次学术年会的论文均已于会前印成论文集,届时在会上发给各位代表每人1册。但有在征文期间未能如期报送收入论文集者,请按“征文通知”,将论文打印300份带到会上交流。
全国公路机械处(科)长会议:请出席代表携带本单位筑养路机械使用、管理经验总结材料,有养护任务的单位,应突出养护机械化的重点。经验总结材料按上述要求打印300份带到会上。
六、收到本通知后,请填写“会议回执”一式二份,于9月15日前邮寄或传真如下两地:
一份寄:沈阳北方交通工程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18层
邮编:110015
电话:024-23961600-1615(16条线路)
传真:024-23961290
联系人: 曲 凯 孙 丹 13332433109
另一份寄:中国公路学会筑路机械学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
邮编:100024
电话:010-65761831转2266、2352
电话/传真:010-65724120
联系人:刘文华
七、凡要预订回程飞机票的代表,请先期传真或电告;乘火车的代表报到后登记返程票。
中国公路学会筑路机械学会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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