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历来都很重视,从1954年开始,设立专门监察机构,实行专项安全监察。今年3月,国务院又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率先出台有关的地方法规,广东省排第二,目前不少省份的相似地方法规也在制定中。专家表示,这些举措将加快特种设备的更新换代,市场将特别看好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好的产品。
作为特种设备大省的广东,9月1日开始实施《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严格监察特种设备,力争把安全事故发生率压下来。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特种设备大省决不能成为“事故大省”。据调查,广东省目前共有特种设备38.3189万台,数量居全国首位。其中电梯就有10.0392万部,占了全国的三分之一。
9月4日,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宣布,本月中旬,技术监督局将正式出台老式电梯报废规定,以结束电梯没有“使用寿命”的历史。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大约有3万部电梯。据初步统计,约有1000多部在带病运行。而经过历时两年的大普查表明,北京普查的10万部特种设备中有14%存在隐患。在本次普查整治工作中,电梯28339部,游乐设施275台(套),锅炉21186台,压力容器33735台,起重机械15024台,厂内机动车辆8476台,客运索道28条。通过登记,发现存在隐患的设备15165台,占普查设备总数的14%。质监部门目前已治理设备10257台,包括报废设备2191台和停用设备2262台,其余的4908台设备也正在治理中。
鉴于简易电梯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深圳市质监局要求使用单位在本月30日前报废强制驱动的简易电梯,逾期未报废者将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近期的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中,深圳市质监局发现有不少企业将用链或钢丝绳悬挂的、利用非摩擦方式强制驱动的电动葫芦或卷扬式升降机等设备(俗称“简易电梯”)安装在工厂、仓库等生产场所作为载货升降机长期使用。这类设备没有安全钳、限速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符合国家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在北京,目前已有电梯3万多部,且正以每年2000余部的数量递增。据了解,在北京市3万多部电梯中,将近一半的电梯使用时间已超过十年。北京技术监督局将于本月中旬公布具体报废电梯的数量及使用单位、楼号等。随着电梯使用时间的增长,出现的大小问题也必然增多。
专家指出,目前新生产的电梯寿命在15年左右,而上世纪80年代初安装的电梯生产制造水平有限,这些电梯更应该及时维修维护。除了常规的维修和保养,对于那些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电梯实行强制性报废,是堵住事故发生源头的一个办法。
据有关方面测算,假设一个小区有100部电梯,由于资金原因,每年只更换10部,一部新电梯40万元,一年就是400万元。这样到十年以后,第一批更换的电梯又处于“老年”状态,还得更新,又是400万元。而改造一部电梯只需6万元。由于在资金方面的原因,改造只是权宜之计,只能用适当的维修改造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无法让电梯“永生”。
在上海,1.7亿平方米的普通多层住宅中,约有占60%的共280万套房子无电梯。在日前召开的“多层住宅与电梯科技发展”研讨会上,专家提出,上海的下一轮旧区改造“拆、改、留”中,大大加强“改”这一环节。
专家认为,国家应该更加重视电梯问题,尽快出台关于电梯的更完善的法律法规;要给电梯的运行安排一个“安全年限”,超出时间的就必须更新或改造,甚至对电梯强制报废。现在,随着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出,我国电梯市场的更新换代工作将给电梯市场带来新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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