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程起重机分会报表归纳,今年1-9月按10个主要企业销售统计,截止三季度末,共销售汽车起重机7471台。
按机型统计:
8吨累计销售1462台占19.57%;12吨918台占12.29%:16吨2605台占34.87%:20吨326台占4.36%;25吨1746台占23.37%;32吨44台占0.59%;35吨43台占0.58%;40吨4台占0.05%:50吨316台占4.23%:65吨5台占0.067%:100吨2台占0.027%。其中8吨、12吨、16吨和25吨四种机型合计占90%。
按企业统计:参见本期简报第12、13页
按地区统计:
1.西部地区合计销售1554台占20.8%,依次为陕西261台,四川221台,内蒙古195台,甘肃151台,新疆148台,云南143台,广西124台,宁夏119台,重庆91台,贵州76台、青海25台(西藏缺)。
2.东部江苏、山东、浙江、安徽四省合计2444台占32.7%,依次为861台,773台,584台,226台。
3.四个直辖市合计858台占11.5%,依次北京321台,天津299台,上海148台,重庆91台。
4.东北三省,辽宁272台,黑龙江109台,吉林102台,合计483台占6.5%。
5.中部地区,河南213台,湖北163台,湖南133台,江西109台,合计618台占8.3%。
6.广东334台,广西124台,两广地区合计458台占6.13%。
7.河北省542台,占7.3%。
8.销售前10名地区为:江苏省(861)、山东省(773)、浙江省(584)、河北省(542)、广东省(337)、北京市(320)、山西省(317)、辽宁省(272)、天津市(299)、陕西省(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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