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体改法规司经济协调处处长李维双谈交通产品质量
针对目前交通工业产品质量存在的一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交通部体改法规司经济 协调处处长李维双。
产品质量管理做了大量工作
谈到产品质量管理,李维双说,交通部体改法规司作为主管交通产品质量的归口部门, 正在按照国家对产品质量的总体要求,站在政府和行业管理的角度,通过制定明确的交通产 品质量工作的目标,严格规范技术标准,加强计量检测,积极推进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逐步实现了对重要交通工业产品的质量跟踪和监督。
李处长说:近几年,交通部狠抓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从2002年开 始,我们连续两年对高速公路护栏进行了质量抽查,而且下一步计划将钢护栏作为常年进行 质量监督、抽查的项目。2003年,高速公路用沥青、涂料和沥青搅拌设备的质量监督抽查已被列入计划。当然质量抽查只是治标,治本的方法还在于业主提高对交通工程产品质量的 重视度。"
产品质量工作的主要任务
谈到"十五"期间交通工程产品质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李维双说,主要任务是加强交通工程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建设,建立重点工程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强化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监督、企业自控、检测把关、用户评价"的交通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高交通工业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
李维双特别强调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他说,交通部对交通工程产品的质量管理一向非常重视,质量管理主要通过3种方式,即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认证和质量监督抽查。目前,交通行业正在完善运用生产许可证管理和质量监督抽查两种方式,逐步探索产品强制认证方式,这将对全面提高交通产品质量、加强政府工作力度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低价中标影响产品质量
一些交通工程产品质量为什么上不去?李维双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交通工程招投标中低价中标(尽管近年来有了复合标)的问题非常突出。施工企业也想使用既质量好又价格低的产品。但低价中标限定它只能选用价格最低的产品,而且交通工程产品的采购80%是由业主指定的,指定什么就用什么,绝大多数并不经过招投标。从近几年他们跟踪调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的建设业主比较重视公路工程质量,加之有监理部门把关,工程质量一般都不错。然而,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一些重要的产品,如沥青、涂料、护栏等的采购很少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造成一些由于产品的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的不合格的后果。
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是我们至今没有出台交通工程产品必须进行采购招投标的规定;二是尽管有统一的对交通工程产品的检测、检验和验收标准,但仍有多数业主并不要求必须对交通工程产品进行检测,甚至都不愿接受交通部的监督抽查。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李维双说,选用的交通工程产品必须接受检测,应尽快将其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逐步实行交通工程产品采购招投标制。在实际工作中,除了要求产品的价格以外,还应把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写入招标文件。
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建设和运输领域
怎样具体做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李维双说,所有生产交通工程产品的企业一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技术标准和法规。交通部门也要制定和完善交通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依法行使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对那些直接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工程质量的重要工业产品,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质量监管措施,把好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建设和运输领域。
首先,要实行重要工程产品准入制度,凡是交通部发证范围内的工程产品没有取得许可证或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一律不准在交通建设项目中销售和使用。
其次,要完善工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监督抽查工作由交通部统一组织,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实施。组织重点监督抽查,定期跟踪检查,加大抽查力度,随时突击抽查并公布检验结果,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交通工业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再次,要加大质量监督处理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问题,行政部门要加大处理力度并曝光。通过加大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清除处理力度,控制产品上路使用,真正发挥产品质量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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