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延报、谎报或瞒报企业欠薪情况,南昌市21家施工企业日前受到了南昌市建委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在两年内不能进入南昌市建筑市场。
记者从南昌市建委建设工程处了解到,南昌市建委要求所有南昌市的建筑单位和在南昌的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将2004年之前竣工或在建工程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限期如实上报建委,凡逾期不报或少报、瞒报的建筑施工企业,一经查实一律给予不良记录一次;对由此引发民工上访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年检不合格、停止招投标等处罚;性质恶劣的要降低或取消建筑资质,外省、外地及省属施工企业将被停止在南昌市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一年以上。
目前,已经有21家在南昌施工企业因逾期上报或瞒报欠薪情况,被处以停止招投标一个月或更长时间的不同程度处罚。上海某建筑企业在南昌欠薪总数实际已达100万元,但其在上报材料中却谎称共欠薪38万元。南昌市建委重新查实后认为该企业瞒报情节严重,对其处以了两年内不得进入南昌建筑市场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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