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带肋钢筋等8类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已经结束。自即日起,未获得这些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或销售,违者将予以查处。这是昨日记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的。
这8类产品的工业产品类别分别是: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防爆电气、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白酒、水泥、抽油设备、危险化学品、棉花加工机械产品。
据了解,自即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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