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繁荣小城镇经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要继续支持小城镇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经济的原则支持小城镇发展。
文件强调,小城镇建设要同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移民搬迁结合起来,引导更多的农民进入小城镇,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机制,增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到2002年底,全国共有建制镇19811个,建制镇数量已超过乡的数量,占乡镇的比重达50.7%。
专家认为,迅速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聚集乡镇企业的重要载体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有效地分流了大中城市的压力。但由于发展时间短,我国小城镇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和规模成长转变。我国小城镇数量虽多,但平均规模小。许多小城镇的非农产业基础薄弱,就业机会少,对农村劳动力吸纳力小,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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