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这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了更高的发展阶段,走向更完善的阶段。资本市场是产权流动的市场,也是产权竞争的市场,随着非公经济的发展,非公企业逐步进入资本市场,使民营企业对社会资源享有了更大的支配权,这即是国企改革、产业调整、产权调整的需要,也是民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大家都在经历一场产权革命,国有企业通过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改造,使原有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民营企业通过自身产权变化,购并重组等一系列的改革,其产权形式也逐渐地走向了多元化,走向了公众持股的方式,有人称这是一种新公有制、殊途同归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然而民企购并国企,成功的例子并不十分普遍,如何解决成功率的问题,下面谈一下几个基本看法。
1、要明确购并目的,选择合适的目标
一般来讲,从产业整合的角度购并国企比较容易成功,购并你所熟悉的同类企业,通过产权联合,发挥民企在市场、管理、经营理念等优势,激活国企在人才、场地、厂房、设备、技术等资源,使潜在价值变成显现价值,容易尽快取得效果。反之,如进入不熟悉的国企领域,仅以资本的纽带进行联合,没有对国企生产、经营、管理进行"市场化"的改造,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功。
2、要真正处理好四方的关系
在购并中,有四个基本角色,即收购方(甲)、被购并国企(乙)、国企上级行使出资人权利的控股公司(丙)、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丁),在这四者中,甲与丁的利益关系不冲突,政府要政绩,企业要发展,各自目标明确,目标也是相同的,因此,往往容易一拍即合。真正难以处理的是甲与乙、丙之间的关系,从道理上讲,吸引更多有志者参与国企改造是丙的责任,但由于政绩考核不明确,特别是许多地方仅考核GDP的增长率指标,没有改革指标,因此使丙方没有主动调整的动力,况且,与企业间长期的鱼水关系也使其利益客观上受到了侵害,尤其是越好的企业,卖方的积极性越不高。对于乙方更是如此,没卖之前,虽然企业负责人也是经营者角色,有婆婆管,但国企婆婆对企业的管理与民企的管理截然不同,他们之间长期形成的平衡关系一旦被打破,使乙方很快感到"无权"、"无势",个人利益也无法保障,因此就形成了改革的阻力。再加上诸如土地、国资、劳资、工商、体改等政府部门,在国企改制中都没有明确的决策权力及运作规范,办成任何一件事都要由当地政府一把手推动,一事一议,况且在资产评估、呆帐冲销、市场定价、人员安置、债务处理、银行贷款、土地使用等方面更缺乏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政策措施,使民企不能以一个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与对方进行产权交易,导致许多非透明化的问题及后遗症,甚至有些地方还存在债务陷阱。在世界购并史上,很难遇到这类复杂的角色关系,形式上的出资人不能行使出资权力,事实上行权的人又相互制掣,某些政府部门不仅不是一个购并环境的创造者,反而是利益的关涉者,资本不得不与"政治"、"腐败"联盟,导致"黑洞"现象,因此,成功大多存在于四个开明人士共同运作一个项目的偶然因素中,而非制度、政策的安排。
3、购并的金融政策环境亟待改变
在公司购并中,融资问题是决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中外购并史概不例外。与国外相比,目前我国公司并购融资渠道极不通畅,融资工具品种相对单一,例如:债务融资、以权益为基础的融资(包括MBO)、综合性融资、融资租赁等手段都比较少,在企业整合阶段中,往往由于不能获得银行长短期贷款支持,因此影响企业购并的运作速度与规模。
4、重组后的整合任重道远
首先是对整合成本的估计。整合成本是在购并后进入企业的成本,这部分成本有显现及隐性两部分,显现成本是对企业发展的直接投入,隐性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整合部分影响企业运作的原有模式带来的成本,如业务停顿、人员、机构变动、市场波动影响等,此部分成本可以尽可能控制到最小。(2)企业原债务的显现,有些并非在资产评估中有意隐瞒原债务,许多是由于过去管理不善,无凭无据,改制后债权人重提旧事,有的是过去法规意识淡薄,该为职工交纳的费用没交,改制后有关部门上门讨交等等。(3)由于变更为民企,上门要罚款、补税补费的越来越多,过去是国企,欠缴也没办法,现在改民企了,于是有关部门便理直气壮地上门罚款,此外,部分企业冗员问题、部分企业职工既期盼又抵触改革的矛盾观念导致了企业的改革成本上升。
总之,这是一项艰苦、细微的"改造旧世界、建立新世界"的工作,是对我们整合能力的一场考验,我们要过好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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