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8月13日起,我国有10类机电产品在出口欧盟时将被额外征收一笔回收费用,该笔费用将用于欧盟回收电子垃圾。有关人士估计,这次征收的电子垃圾费用的幅度在1-20欧元,部分大型家电回收费用则更高。
记者在近日的采访中了解到,我国大部分企业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对策,继遭受了美国在彩电领域的反倾销打击后,欧盟这一新的“环保壁垒”无疑给企业带来了新的难题。但有关企业认为,环保是大势所趋,政府应尽快改变我国电子垃圾回收领域相关法规缺位的现状,使国内企业在该领域与世界同步,减小相关壁垒造成的冲击。
新指令涉及我百亿美元出口额
去年2月13日,欧盟公布了《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WEEE 指令要求,在欧盟成员国内,电子电气设备生产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废弃的产品,进口产品则须缴纳相应的回收费用。同时,ROHs指令规定,在2006年7月1日进入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还不得含有铅、镉、汞、六价铬、聚溴联苯、聚溴二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我国企业在出口欧盟时,含有这些物质的产品必须用新型的环保材料代替。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初步统计,两指令涉及的10类产品包括家电、 IT和远程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玩具及休闲设备、医用设备等。2002年我对欧盟出口这10类产品金额约100亿美元。
记者从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了解到,目前欧盟已成为我国家电出口主要市场,去年我国出口欧盟家电金额达20 多亿美元,约占我国家电出口总额的1/4。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有关人士介绍,2002年公司对欧盟出口额为 1.3亿美元,属于指令范围内的产品占出口额的70%,预计2004年公司出口额将达1.5亿美元,两指令的实施将使出口额减少30%-50%。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家郑国伟认为,欧盟两指令的实施,必将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产生严重影响。他呼吁有关企业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对不符合欧盟环保要求的产品加强科研投入,开发替代品。
不过,现阶段国内多数企业并没有就两项指令出台对策。有关彩电企业表示,由于欧盟目前对中国彩电出口实行配额限制,仅为40万台,因此欧盟新指令对于彩电企业影响不大。创维集团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欧盟新指令对国内企业出口肯定是一个壁垒。但他认为,国内企业应该加大平板显示产品的出口,等离子彩电以及液晶彩电用的材 料都是环保型,可以突破这个壁垒。
国内相关法规有待出台
与欧盟环保标准相对应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完全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自发进行的。废旧家电的无序回收,以及原始落后的拆解处理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同时也给使用旧家电的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中国机电商会法律部主任高向军认为,欧盟新指令尽管会给国内企业相关产品的出口带来一定影响,但欧盟这些措施并非只针对中国企业,从长远看,将促使我国企业采用新技术,提高环保标准,尽快与国际接轨。有资料显示,早在1998年5月,日本就通过了《特定家用机器再商品化法》,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而最近,美国联邦政府决定拨款2500万美元支持大规模回收处理旧电脑。业内人士认为,电子垃圾回收是世界环保的重点内容,中国企业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环保意识,才能真正与世界同步,在出口领域不至于屡次遭遇“环保壁垒”。郑国伟也认为,欧盟新指令将促进我国电子电器工业的技术进步,改进产品技术构成,调整产品结构。他认为,我国应参照欧盟做法,制定相应的适合国情的环保法规并逐步加以实施。
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国家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建立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考虑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以生产者责任制为核心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初步方案,并正在起草制定《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欧盟环保指令实施时间表
1.2004年8月13日:
欧盟各成员国将两指令写入本国法律的最后期限(该时间曾被许多媒体传为欧盟对相关进口产品开征回收处理费用的起始日期,本报为此求证商务部及业内权威人士得知,开征回收费用起始日期应是2005年8 月13日);
2.2005年8月13日:
报废电子电气产品回收体系、处理及成本支付系统必须开始运转,两指令必须开始作为各成员国法律生效;
3.2006年7月1日:
含有ROHs指令禁止使用的重金属以及聚溴二苯醚(PBDE)和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的电子电气产品将被阻挡在欧盟市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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