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由陕西省建筑业联合会起草的全省第一部行业自律公约《陕西省建筑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正式发布。《公约》作为广大会员企业共同制定和共同遵守的法则,成为除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之外约束企业行为的第三种道德力量。
该《公约》包括廉洁守法、维护秩序;诚信自律、公平竞争;讲求质量、确保安全;以人为本、文明施工;企业遵守、行会监督五个方面,并号召广大建筑企业要繁荣企业文化,严格持证上岗,争创文明工地,不污染城市环境。
对于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公约》明确指出,行业自律公约企业必须遵守,凡违反公约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行业评优活动,已评为全省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获得优质工程“长安杯”的取消其荣誉,并在媒体曝光,网上公布。情节严重的,由行业协会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年检不合格,降低或吊销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证书的处罚。
据陕西省建筑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曹占全介绍,《公约》是行业协会和广大会员单位应对不断发展的市场变化,本着自强、自律、自卫原则而制定的。作为陕西省建筑行业的第一部非政府组织条例,目前主要在联合会会员单位内部施行,并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引起全社会特别是全行业企业的呼应。为了使《公约》不流于形式,联合会已经要全体会员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拿出本企业贯彻落实《公约》的具体方案,之后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接受更大范围地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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