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福建省建设厅获悉,该厅和福建省财政厅于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1OO万元以下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发包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对100万元以下财政拨款建设工程的招标方式、公开化招标、工程款监督等三项内容,提出了相应的规定。
《管理规定》对100万元以下财政拨款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明确做出了如下规定:(一)施工单位招标办法:本省范围内,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单项工程施工,业主可选择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二)工程招标程序透明化:实行公开招标邀约工程的,业主应在设区市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业主既可自行组织招标,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三)司法监督:100万元以下单项工程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应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司法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