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江西省赣州市建委与天津大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赣州市城区管道燃气项目”合作合同。赣州城区水煤气置换成天然气工作随之将进入实施阶段,老城区原水煤气用户可在今年10月1日前改用上天然气。副市长邓扬辉率团参会并出席签约仪式。
合同约定:在天津大通公司受让赣州市煤气公司有关资产产权基础上,双方共同组建赣州大通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8亿元人民币,一期工程7500万元。大通出资80%,市建委委派下属企业出资20%。新组建的公司享有赣州市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所经营项目列为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和市政建设重点项目。
根据合同规定,赣州大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将于下月底前接管市煤气公司老城区生产经营并接收其在岗职工。7月30日前建好日供气量2万立方米的中心天然气站,10月1日前向老城区原水煤气用户供应天然气。老用户不需缴纳开户费和室内外置换改造费,但使用期限超6年或已破损的灶具需自费更换。新用户开户费为2500元。1万大卡热值的天然气售价暂定每立方米3。3元。
1立方米天然气热值大约相当于4立方米的水煤气热值,使用天然气比使用水煤气更经济、更卫生、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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