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精神,加强内地和香港建筑师的交流与合作,建设部3月4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好内地一级注册建筑师申请香港建筑师学会法定会员资格的申报工作,首批申报将于10日正式开始。根据通知要求,凡具有中国国籍、满足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建筑专业教育要求、同时符合该委员会规定的职业实践标准、且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后的年限不少于%7F年的内地建筑师,均可参加此次申报。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一级注册建筑师,可在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将申请资料递交所在地的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经当地汇总报送全国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通过审核的人员,将可参加由香港建筑师学会组织进行的培训、测试和面试。通过最终考核的建筑师,即可申请成为香港建筑师学会法定会员。
据了解,2月17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与香港建筑师学会,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建筑师资格互认协议,双方定于今年上半年首批两地建筑师资格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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