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承包工程不得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4-03-15 11:59   来源:中国工程建设网

天津市建委介绍,从今年4月1日起,天津市将禁止将承包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天津市建委介绍,从今年4月1日起,天津市将禁止将承包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上述决定是市建委根据建设部颁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做出的。市建委有关负责人称,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违法转包行为。同时禁止将承包工程进行违法分包。违法分包是指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该《办法》明确规定,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成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分包活动进行干预。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专业工程分包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该《办法》明确,违反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同时本网原创文章,欢迎您转载并标明出处,谢谢!

热门产品(点击查询产品底价)

整机专区

  • 挖掘机械
  • 铲土运输
  • 起重机械
  • 混凝土
  • 压实机械
  • 路面机械
  • 桩工机械
  • 工业车辆
  • 高空作业
  • 凿岩机械
  • 掘进机械
  • 农业机械

工程机械内幕
实时掌控行业大事小情

机主邦
机主邦 帮机主 让机主不孤单

慧聪商情电子刊
直达商家商机无限

工程机械品牌关注榜



// (function(){ var bp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var curProtocol = window.location.protocol.split(":")[0]; if (curProtocol ==="https"){ bp.src = "https://zz.bdstatic.com/linksubmit/push.js"; } else{ bp.src = "http://push.zhanzhang.baidu.com/push.js"; }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bp, 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