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黄冈市建筑工程质量评合格还是优良,竟要看企业送来“红包”的大小定夺。近日,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相关责任人已受到查处。
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虽只是几个人的小单位,但作为一级管理部门其大权在握,对辖区内各县市建筑工程质量负有质检验收,签发合格、优良工程证书,对不合格的工程责令停工返工的职权。但他们不按国家规定对工程监督检测,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辖区县质量监督站和各承建工程项目经理的贿赂,把吃喝、娱乐的档次、“红包”的大小作为评定合格与否的标准。他们到所辖各县市建筑工程进行质检、验收的程序是:先在建筑工地检查一番,后进餐馆酒足饭饱,再到娱乐场所消遣,末了还要笑纳受检单位送上的红包,少则三五百元,多则上千元。
去年,该市检察院在侦查其他经济犯罪案件中,发现该监督站经济犯罪线索。据查证,该站从站长到司机共4人受贿,受礼次数少则20次,多则40余次。其中,站长吴佑珍受贿金额达73960元,副站长张云梯受贿55200元,办公室副主任吴某受贿17000元,司机尹某受贿22000元。近日吴佑珍、张云梯分别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吴某、尹某另案处理。
此案一出,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百姓普遍认为,如此监管,必会对建筑工程埋下质量隐患,导致一些“豆腐渣工程”的滋生,也使人们对那些已经打上合格、优良印记的工程质量颇多疑虑:他们生活、工作的场所真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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