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城市规划服务市场秩序,建设部、商务部决定于3~8月联合对《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已取得《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承揽业务情况;2003年5月以来,城市规划编制、咨询任务的委托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政府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是否违反《规定》要求等;检查各地政府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是否违反《规定》要求批准了由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外商企业参与或从事的规划服务成果等;中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是否将城市规划服务任务以合作、咨询等形式委托给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外资企业等。
此次检查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地)、县(市、区)自查自纠为主,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查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情况并重点了解地级以上城市和省会城市情况。
检查分三个阶段:3~4月,各市(地)、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检查;5~6月,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抽查,并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7~8月,建设部、商务部在各地自查基础上选择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抽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