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到天津从事建筑业工作的农民工,将在银行有个人工资账户,每人还将获得一张工资卡,农民工也能体验到现代支付手段的安全和方便。
按照《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天津建筑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为保证这一制度的实施,天津市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账户,并在专用预储账户开户银行为每一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账户。施工企业必须将建设单位按进度拨付的工程款中不少于10%的款项,作为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预储账户,由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施工企业与银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银行每月先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给每位农民工的工资卡打入480元,施工企业按月把增加或减少的农民工数量如期上报给代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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