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自2003年7月1日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来,促进了建设各方自觉守法的意识的提升,进一步规范了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据悉,该站2003年下半年共计对全市工程建设中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41起。其中,涉及的当事人有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个体业主。主要处罚的事实类型有:不按规定报建,擅自开工建设;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施工;擅自更改设计且未经批准;不按设计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装饰装修中乱拆墙打梁,破坏承重结构等。2004年,该站将按照建设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努力推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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