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设监理行业存在压级压价、恶性竞争等不良现象,日前,安徽省蚌埠市建管局会同市招标办,联合全市工程监理企业,提出七项行业发展的自律措施,以确保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七项自律措施是:一、各建设监理企业自觉抵制恶性竞争、压级压价等扰乱市场的行为,不挂靠,不出卖资质,不搞阴阳合同,不转手倒卖监理项目。二、从2004年3月1日起,各建设监理企业收费时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最低让价幅度不得低于规定取费下限的80%,否则,在监理招标时算废标。三、各建设监理单位如果违反上述取费规定压级压价,承诺自违反规定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在蚌埠市区范围内承接建设监理业务。四、各监理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大科技投入,规范监理行为,切实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职责。五、市建筑管理局,每季度对各监理企业的监理质量、取费标准、廉洁自律等有关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信用登记手册。六、市招标办严格对建设监理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应该招标发包的监理项目,必须进入市场招标发包,否则,市建管局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如监理取费低于规定取费标准下限的80%,按废标处理。七、外地建设监理企业进入蚌埠市场,应先到市建筑管理部门备案,然后才能参加招标,并严格遵守上述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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