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设部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管理办法》出台。据有关专家介绍,这一办法将对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的申报、检查、验收等工作进行规范,并推动全国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由建筑部制定的办法提出了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设计方案应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或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但采用的节能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有建筑项目的正式立项手续,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开发企业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选用的节能技术与产品通过有关部门的认证和推广,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技术与产品,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定。建筑部每年将组织一次示范工程立项的审查。
办法要求,在示范工程的实施中,要通过规划、设计、施工、材料应用、运行管理、工程实践和经验总结等,推广先进实用成套节能技术与产品,实现节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建筑节能产业进步,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示范工程应重点抓好新型节能墙体、保温隔热屋面、节能门窗、遮阳和楼梯间节能技术、供热采暖系统调控与热计量和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太阳能、地下能源、风能和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建筑照明的节能技术与产品;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等成套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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