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厦门市湖里区禾山镇“8·9”村民自建厂房施工坍塌重大伤亡事故(以下简称“8·9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建设部日前发出通报,要求严格制度,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
通报要求,各地要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专项检查,要把逃避监管、不遵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违法行为作为检查的重点;要举一反三,从思想认识、管理机制上强化安全意识和措施,坚决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针对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镇等土地、规划以及建设管理的薄弱环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理清本部门在村镇建设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并加强部门间工作的协调与沟通,做好村镇建设监管基础工作。
通报强调,各地区对去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特别是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事故,要一一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严格制度,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曝光,以警示广大干部群众。同时,要加大对在建工程存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按规定办理土地、规划审批手续或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施工以及违法分包、私招滥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通报指出,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不仅要靠政府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和事故举报制度,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积极参与对建设工程活动的监督,发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瞒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举报,以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制止事态的发展,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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