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十五’计划目标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今天在此召开的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上指出,认识不到位等五大难题仍严重制约着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
“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和南水北调东线、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我国“十五”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截至目前,除太湖治理进展较快、成效较为明显外,其他流域的治理进度距离“十五”目标仍有很大差距。“三河”流域仍有超过50%的国控断面水质达不到“十五”计划要求,滇池草海水质仍为劣五类,巢湖的总磷、总氮等污染指标仍然很高;三峡库区部分支流呈恶化趋势,今春有7条支流发生了水华。
解振华指出,当前五大问题制约着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进度——
一是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片面追求GDP增长。一些地方只顾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忽视全面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片面追求GDP增长,仍在盲目发展能耗物耗高、污染重的产业,一边治理,一边污染;一些地方对治污工程不重视,没有积极筹集治污资金或未安排资金用于城市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而是热衷于修建大马路、大广场等形象工程;一些地方还存在干预环保执法的现象,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甚至以“化整为零”、“先上车后买票”的方式,违法违规审批建设项目。
二是资金投入不足,治污工程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投资完成率只有34%,个别省份甚至不足20%。资金不到位、治理工程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工程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二是一些地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不到位,未能为市场运作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不能吸引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三是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及时发挥作用。
三是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不够,结构性污染没有根本改变。造纸、酿造、化工、印染等一些高耗水、重污染行业调整力度不够,一个重污染企业污染一条河的状况仍然存在;技术落后的企业在发展中注重规模扩张,忽视技术升级,粗放型生产方式没有根本改变;污染企业治理过程中,重视末端治理,忽视清洁生产,难以稳定达标排放;低水平重复建设屡禁不止,落后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方式普遍存在。
四是综合整治不落实,非工业污染日益突出。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迅速增加,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染比重不断上升。化肥、农药施用量不断增加,其中约70%的用量流失或残存在土壤和农产品中,并最终进入水体。据调查,三湖中约50%的总氮和总磷来自农业面源。畜禽养殖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畜禽粪便还田以及综合利用的比例很低。湖泊前置库和湖滨带建设、清淤、湿地保护等生态修复措施不落实。
五是法制不健全,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比较多,但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普遍不严,实际上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的问题。环保执法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些地方还比较普遍。基层环保执法监管手段落后,对违法企业动态监管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违法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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