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建设局公布了全市建设行业生产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对2003年11月30日前已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上岗证的,由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直接过渡颁发相应技能鉴定证书。
未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但长期从事建设行业各类工种的操作人员,今年起全面参加考核认定。其中,从事操作3年以上(含3年)可参加初级工的考核认定,5年以上(含5年)可参加中级工的考核认定,8年以上(含8年)可参加高级工的考核认定。考核认定工作从即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
以上认定考核工作由企业自己进行,且不需进行理论考试。鉴定工作以企业认定、成果鉴定、现场鉴定为主。其中,一、二级建筑施工企业(或工程项目部)可对工人的操作成果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上报市建设系统职业技能鉴定站,并由鉴定站进行抽查验收后,统一申领《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由企业初评后上报属地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由鉴定站组织考评员对企业初评结果进行考核认定。
据介绍,今年泉州市有6类、13个工种必须全面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它们包括钢筋、混凝土、脚手架、焊接、水暖电安装等。而从即日起,建筑业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建筑业企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出具该资格证书。另外,各建筑企业招收从业人员时,要检查其是否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证书企业又急需的人员,要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招收,但必须先行进行规定内容时间的培训与鉴定,经鉴定合格,取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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