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设立协议27日在北京会议中心签署。此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将承担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电视和广播转播任务的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正式进入设立程序。
根据协议,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将由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所属的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共同组建,是一家中外合作经营性质的、专事于奥运会电视转播业务的企业。该公司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将负责制作和提供用于为世界各国广播电视台播出的有关奥运会赛事和重要活动的国际电视与广播公共信号,建设、运营国际广播中心和其它场馆的转播设施,为奥运会转播权持有者提供与转播事项有关的服务等。
在协议签署仪式上,第29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主席、国际奥委会委员、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董事长海因·维尔布鲁根,国际奥委会奥运会执行主席吉尔伯特·费利,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奥组委常务副主席刘敬民,北京奥组委副主席蒋效愚分别代表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和北京奥组委签署了相关协议。
此次签署的协议包括BOB合作经营合同、公司章程及公司运营和管理协议。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设立协议的签定,是北京奥组委关于奥运会广播电视转播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据悉,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全世界将有超过40亿的观众通过广播和电视转播收听、收看比赛和相关活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中国奥委会主席、北京奥组委执行主席袁伟民,北京市市长、北京奥组委执行主席王岐山以及国际奥委会的部分官员、中央和北京市广播电视业的专业人士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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