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出台的控制货币信贷,加强土地管理和投资管理的宏观调控政策的精神,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为控制投资过快增长,自治区成立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开展清理工作。
二是根据国家的部署,广西迅速对钢铁,电解铝、水泥三个行业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清理。通过清理,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以及资金来源、环境保护、工商登记等方面来看,都能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
三是热点行业投资得到了遏制,广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回落。据统计,1-4月全区城镇固定资产完成投资242.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2%,增速比1-2月份、1-3月份分别低3.3和3.6个百分点;1-4月,全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5.19亿元,增长48.5%,增幅比1-3月回落4.7个百分点;1-4月银行贷款增速比1-3月份回落了29.9个百分点;新开工大项目减少,项目规模增幅低,1-4月新开工项目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36.3%,增速比1-2月份、1-3月份分别低2.7和30.0个百分点;冶金、水泥、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增速已分别由1-3月的257.8%、306.8%和53.2%回落到1-4月的94.9%、69.3%和48.5%。
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从广西长期以来的投资规模偏低,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历史现状出发,根据中央明确重点,区别对待,松紧适度,不急刹车,不“一刀切”的调控精神,广西应因地制宜,继续保持适度的非调控项目的投资增长,如加快建设国际大通道、建设“西电东送”重要基地,加快发展工业尤其是临海大工业,加快培育沿海大市场、旅游产业的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以促进广西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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