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起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日前拟就,于7月1日全文发布,并用10天的时间广泛征求意见。
施工图审查制度自2000年实施以来,作为政府对工程实施前的重要把关环节,对保证工程质量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3年多的实践,这一制度逐渐得到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但是,作为一项新建立的制度,需要不断完善。早在今年3月武汉举行的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不少业内人士围绕部令《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尽快出台,就审图工作运作方式不够规范、审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查范围深度标准不一、个别地区收费偏高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同时要求集中管理的政府投资工程和实行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立特殊的管理规定。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27条,明确了审图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审查制度、管理职能等内容,其中,对审查机构的认定和性质及分类作了规定,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为两类,一类机构承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的审查。机构的资金、人员也有相应规定。此外,对选择与回避、提交资料、审查内容、审查时限、审查后的处理以及违规处罚等也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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