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入手,把好输出关。上海市进沪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工作促进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将优先引进有资质,并已组建工会的劳务承包队伍,没有成立工会的,在引进时要求同步组建工会。在新建劳务公司的同时,必须同时建立工会组织。是否建立工会组织还将与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等各项评优评奖挂钩。
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特殊性,进城务工人员仍较普遍地存在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收入无保障、职业安全卫生和基本生活条件差等问题,且大部分进沪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基本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据了解,仅去年10个月内市建委有关部门共接待民工上访648批,上访人数2017人,涉及拖欠工资金额4568万元。
对此,前不久,市总工会、市建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工会及各省市驻沪办联合成立了“上海市进沪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工作促进会”,并同步出台了推进进沪建筑施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
据悉,今后凡有资质进沪的建筑施工企业由输出地的行业工会负责组建工会;上海则坚持引进有资质劳务承包队伍,并要求同步组建工会;在新建劳务公司的同时,必须同时建立工会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工会要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帮助协调建会”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将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施工企业必须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凡签有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务工人员均要加入工会组织。
同时建立劳务人员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会籍关系,采取“一次入会,务工通用,持证流动,进出登记”的流动会籍管理制度。
该促进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促进会成立后,将坚持从建筑企业进城务工人员最关注、最突出的问题入手,切实维权。要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定时足额发放,积极探索在建筑业进城务工人员中推行月工资制度。通过全面推进和完善建筑业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形式,把工资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逐步解决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落实,努力把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降到最低点;要积极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解决好住宿、食堂、饮水、厕所、洗浴等基本生活设施;要加强对建筑进城务工人员队伍教育培训,提高他们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树立职业道德,增强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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