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日前推出“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制度,要求对已具备蓄水投用条件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提前开展单位工程验收,以确保尽早摘除水库“险帽”,及时发挥投资效益。
截至目前,江西省已开工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50座中,基本完工的有27座。省水利厅规定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已完工,且具备蓄水投入使用条件,而一般性项目未能实施的,可先行开展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摘除病险“帽子”,并逐步提高蓄水位直至按设计标准运行。
为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2004年全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待验收工程验收资料提交时间表”,对安福县社上水库、渝水区狮子口水库等21座已经完工或年底前将完工且经水利部宣布摘帽的水库,逐座明确了报送验收资料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验收资料。省水利厅将及时组织进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据江西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是该省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既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又结合江西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大胆创新的一次实践。此举既可及早发挥工程效益,又可对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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