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乌鲁木齐市召开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动员大会。
会议上介绍,该市确定的清欠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目标为:2003年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分三年偿还清,2004年清偿35%,2005年清偿35%,2006年10月底基本清偿完毕。2004年7月1日以后的新开工项目和在建工程项目,基本不产生新的拖欠,并按规定时限要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乌鲁木齐历年来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为1328项,拖欠工程款总额为22.35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4.13亿元。其中房地产投资工程拖欠9.04亿元,占拖欠工程款的40.5%。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清欠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新华在会上说,造成拖欠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建设资金不到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严重不足;部分建设单位不讲社会诚信,违法经营;建筑劳务用工不规范,未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部分施工企业仍存在非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现象等。
据悉,自2002年以来,乌市逐年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已清欠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4.18亿元,农民工工资2.5亿元,清欠率分别达到了15.1%和60.1%。
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郭连山在今天的会议上说,工程拖欠款的清偿要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市政府将带头清欠拖欠工程款,并着力解决房地产和其他企业拖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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