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改善天津市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通知》。天津市计划从 2004年至 2007年,用三年多的时间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培训 3万名新技师(包括技师、高级技师和其他高等级职业资格人才)和 10万名高级工。而且,还要在企业中大力推行“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
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天津市将用三年多的时间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术含量较高的职业中,通过企业岗位培训、学校教育培养、个人岗位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其中, 2004年培养 3000名新技师、 1.2万名高级工, 2005年培养 6000名新技师、 1.8万名高级工; 2006年培养 9000名新技师、 3万名高级工; 2007年培养 1.2万名新技师、 4万名高级工。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有分工
天津市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建立国家级、市级、各行业及区县级培训鉴定实训基地。国家培训基地承担国家新推出职业的教材编写、试题开发、培训方法及考核鉴定等实验任务。市级培训基地主要承担现代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电子信息业、医药化工、新能源、环保及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各行业的培训基地要使技术工人的技能培训与企业上新项目、新设备同步实施,与岗位变化同步推进。同时选择部分以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多技能复合型人才为主的职业院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建立天津市技师学院。
职业院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设置专业的职业院校,其毕业生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视为鉴定理论考试合格,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本市将选择 20所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强化职业技能训练,使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在高级技工学校和部分高等职业学院开展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
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
为鼓励更多的技能劳动者岗位成才,在企业中大力推行“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加快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使用待遇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大力推广高技能人才与其他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做法。调整技师津贴标准,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研究制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经费补贴办法。
另外,为了不断发现和选拔技能人才, 2004年至 2007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系列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可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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