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总部召开的生产会上,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总经理陈华元与第三经理部经理王江波、中铁十一局项目经理杨庭友签订了公司第一个项目经济技术风险承包责任书。标志着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加强内部管理的举措又有新的突破。
为积极应对国家宏观调对企业合同履约能力、工程款回收和盈利水平带来的严峻挑战,公司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结合已在武汉地区成立区域经理部的实际,在总结以往项目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现项目经济技术承包风险管理。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区域经理部和项目经理部三方职责,公司负责项目经济技术风险承包责任书的评估、测算及项目人财物的总体调配,保证项目人财物的优化配置;区域经理部代表公司对项目经理部履行经济承包责任书的管理职责;项目经理部对外代表公司全面履行对业主的承诺,树立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利益,对内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区域经理部的监督管理。二是实行项目全员风险抵押,风险抵押金为项目承包收入的1‰。风险抵押金的20%由项目全体管理人员一次性缴纳,80%按一定比例每月从全体管理人员工资中滞留。三是实行新的项目经济责任承包制,加大了管理风险和奖罚兑现力度,凡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罚款均由项目承担,项目实现独立核算,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此外,项目还要通过二次经营化解投标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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