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狠抓解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目前已解决拖欠工程款1.37亿元,占拖欠总额的70%;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达3076.2万元,占总额的92.6%。
为实现河南省下达完成拖欠工程款清欠任务的工作目标,新乡市根据“合理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出台了企业欠薪预警制度和欠薪保障制度,完善了欠薪举报投诉制度,极大地推进了清欠工作。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法定建设程序监管,严格施工审批管理。对于建设资本金不落实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手续;对于已完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其新建项目规划,规划部门不颁发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不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竣工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针对当前部分建设单位不配合或有意逃避还款责任,导致还款计划难以制定的问题,规定还款计划的期限;对拒不配合清欠工作或逃避还款责任的建设单位,除向社会公开曝光外,有关主管部门采取不予审批新建项目,不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等行政措施,切实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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