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以来,陕西省紧紧围绕水利建设中心任务,在水资源管理、水保生态建设、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化建设、农田水利、防汛调度、小水电、水产养殖等领域,广泛采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全面促进了水利生产、建设、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
标准化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必要条件之一,国家科技部把“标准、专利、人才”作为强国富民的三大战略。“九五”之初,省水利厅加强以水利技术标准为主体的技术法规体系建设,专门制定下发了水利标准化建设计划,重点实施了防洪标准等9项国家标准,堤防技术规范等17项行业标准和灌区方田建设技术规程等10项地方标准。2003年,又编制了陕西省农业标准化体系表,其中水利、水保生态建设23项、水产部分111项,使陕西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跨上新台阶。
标准的编制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环节。针对省上急需而无相应国家、行业标准的,省水利厅先后组织编制地方标准24项,其中8项已正式颁布为省地方标准,16项正在审批过程中。其中针对关中灌区改造制定实施的U形渠道量水槽系列标准,规定了在U形渠道上建造量水槽的设计、施工、安装要求和检验、评定方法,在流量的不确定度的估算方面达到了国际标准的要求。
据统计,目前陕西全省按方田建设、水利工程及节水灌溉标准,新增13。3万公顷农田灌溉面积;按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标准完成7.6万平方公里标准化水土保持治理面积;全省标准化水产养殖面积达到2800万公顷,水产品年产量达到7万吨;按标准完成了31个初级电气化县和65个节水示范县的建设。所有重点水利工程全部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技术规程、标准,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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