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中旬至12月初淮委会同流域四省水利厅先后对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新建铁路胶州至新沂线工程、宁西(西安至南京)铁路安徽段工程,安徽琅琊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淮河中游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和洪汝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淮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8月上旬转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淮河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检查内容、方式和要求,并多次与四省水利厅及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协调沟通,为做好专项检查进行充分准备。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水土保持意识强,能够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组织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某些项目建设单位对取、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和施工迹地的恢复工作重视不够;三是部分项目实际所需水土保持投资远比水保方案新增投资大,给方案的实施造成困难;四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档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通过这次检查,将进一步促进淮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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