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宣布:各级人民法院不得借口参与拆迁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4-12-21 09:20   来源:深圳建设网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12月17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12月17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


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比较突出的情况,曹建明要求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依法解决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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