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明年1月1日起,东莞全市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接受东莞市建设局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为此,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在本月31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
据悉,为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早在今年年初,市建设局就颁布了《关于印发〈东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严格要求各生产企业必须在质量方面确保安全。此次再度对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跟踪”,是为了保障混凝土生产的质量。
月底前要办理质监手续
据介绍,东莞市范围内的各生产企业必须在本月31日之前填报《东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登记表》,并到市质监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由市质监站颁发的《东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证明》,这一证明必须在各生产企业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时向使用单位出示。
采取两种方式监督
据悉,市质监站将按《东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各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监督。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形式。检查重点为各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与设备状况、质保资料管理及原材料与成品质量等;各生产企业也应该积极配合市质监站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对无故不配合的企业将上报市建设局进行处理。
此外,所有进场原材料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生产企业缺少相关检测项目的,必须将相关的原材料按属地就近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