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铁十八局集团2004年决算2005预算暨财经工作会议上,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李永军发出“铁令”:即便是贷款,也要保证职工、民工的工资发放,让每户职工过好年,对以各种名目拖欠、克扣职工、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对拖欠职工工资达三个月以上或欠缴“职工保障基金”的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评先评优、经济奖励等“一票否决”,并加大考核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个冬天好温暖,领导惦记我要过好年!”该集团某工地一民工拿着及时发放的工资在电话中对妻子高兴的说。
中铁十八局集团一直把职工、民工的工资问题作为维护职工、民工利益,保持企业稳定,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途径,他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该集团针对民工多,流动频繁的特点注重源头管理和长效管理,在规范外部劳务的管理使用上,该集团强化施工劳务的录用管理、雇佣管理及过程管理,工程上场前就和劳务分包队签订完备的合同,并将所用民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协议备案。为保证两节期间职工、民工能高高兴兴回家,该集团结合春节前后欠薪高发期特点,党委、纪委、工会权益部等各级部门对解决拖欠职工、民工工资问题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公司单位、项目部违规违法用工、恶意拖欠和克扣职工、民工工资的行为,责令用人单位及时纠正和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求他们制订详细的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并全程追踪拖欠工资补发情况。他们还建立民工工资足额发放保障制度,完善信息渠道,建立拖欠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机制,为弱势群体诉讼提供便利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另外他们还十分注重对《劳动法》等劳动法规宣传教育,专门成立法律事务部,经常性地到各工地作劳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并在企业内部的《中铁工人》报辟专栏,进行宣传和案例分析,指导项目部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同时增强职工民工维权意识。一系列举措有效遏止拖欠工资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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