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近期出台两项创新措施,确保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兑现。
首先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黄山市明确规定,本市建筑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外来建筑企业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支付保障手续,按指定的专户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一旦发生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从其存入的保障金中先予垫付。
其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档案。对年度内建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超过4次、项目经理不良信用记录超过1次的,及时在有形建筑市场、相关网站进行曝光;建筑企业超过6次、项目经理超过2次的,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凡未缴纳保障金,或被曝光的建筑企业,一律不予参加这个市工程项目竞标,对开工报告审批单位不得审批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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