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资金管理以资金流量为中心。二十四局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北京为此有感而发:“我们欠别人的钱,别人就封我们的账号,划我们的资金,一打官司就赢;而别人欠我们的款,我们老是拉不下情面,吃多大的亏呀!要把钱要回来,像抓投标一样抓清欠。”
二十四局集团为此成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会计师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处、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大力展开清欠,明确清欠重点是:清收入,清理各类合同,积极争取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追加收入;清资金,对逾期质量保修金、安全保证金、保函押金等其它应收款进行全面清理;清债权,对确认入账一年以上的应收债权,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清欠追讨。
集团公司于2004年9月份派出由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各单位开展清欠、效能工作督导:对剩下清欠难度大的应收项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限期追回,逾期办不到的要追究责任;严格落实清欠工作“终身责任制”,将清欠工作目标列入公司、项目部的考核内容,把回收工程款等资金作为项目效益核算和业绩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与考核奖惩相挂钩,只有当工程款全部收回,才能兑现项目效益工资和奖金;对难以追回的陈年老账、“死账”等,或修改债务条件或对薄公堂,一旦被逼上法庭,必须在法定追诉时效内提出诉讼请求,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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